浙江省湖北商会执行会长轮值制度
2017-06-12 14:13:54
mishuchu
为充分发挥会长成员积极性和团队作用,保证商会日常工作和会长班子自身工作两不误,为此,确定建立执行会长轮值制度:
一、轮值职责
1、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有关组织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负责出面接待本地和家乡政府、企业招商引资等公共事务;
3、负责接待和处理本商会会员及家乡在浙打工人员需要帮助解决的重大问题;
4、负责检查督促本阶段商会工作的认真落实;
5、负责处理和答复本会秘书处请示报告的事项;
6、审签轮值期间本会有关费用的收支;
7、其他有关问题。
二、轮值人员
轮值人员为执行会长。建立轮值值班表,要求每位执行会长参与。
三、轮值时间
从2017年6月起始,每位执行会长为一个月,循环实施。
四、轮值要求
1、轮值期间,涉及商会重大问题,需和本会会长沟通或提议召开临时会长办公会决定;
2、正常情况下,轮值会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商会秘书处了解工作,处理事务;
3、轮值期间,因接待所需,车辆等交通工具、招待问题由轮值会长保障;
4、因工作原因不能履值,由轮值会长所在商会常务副会长担任或商会秘书处负责协调;
5、重要工作和活动需本会会长出面的,应责无旁贷,积极参加;
6、轮值要求可作为优秀会长评选重要参考条件之一。